涉高校毕业生非法传销危害日盛
暑期来临了,非法传销组织将邪恶的眼神悄悄盯上了踏出校门的大学生,他们通过编制致富神话的方式,蒙骗大学生加入团队,使大学生由一个受害者变成传销的帮凶,最终将自身送进牢房。
7月3日,笔者在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6月30日,该院今年受理涉高校毕业生非法传销引发的暴力案件达16件78人,分别同比上升1.67倍和1.79倍,这是一串触目惊心的数字,高学历人员涉及非法传销活动给社会和家庭造成的严重危害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社会各界应该齐心协力,共同堵截非法传销活动的蔓延。
发财梦导演的愚昧剧
1989年3月出生的龚某大学毕业后,因为家境困难,急于致富,被传销组织盯上,2012年2月的一天,他伙同他人以招工为由骗起被害人卢某、杨某和吴某等人的信任,将他们带到龙岩市新罗区一个传销窝点,强行将被害人身上的手机拿走后扣留在该传销点不允许其离开,强迫被害人听传销课程。2012年2月23日11时许,被害人吴某乘龚某带其出门之机向路边值勤交警求教,公安人员当场抓获龚某,并解救出被害人。为此,龚某被新罗区人民法院日前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2011年3月,卞某某以女性身份申请了昵称为“为爱流泪”的QQ号,并冒充女子和被害人杨某聊天,后双方在QQ上确定了“恋爱关系”,卞某某因怕被发现其男性身份,每次均让彭某某和杨某通电话,并指使彭某某以见面为由将杨某骗至龙岩。3月16日20时左右,杨某从江西省吉安市到达龙岩市后被彭某某带传销点。为防止被害人杨某逃跑,传销人员轮流看管杨某,并由彭某某以借手机玩游戏为由将杨某的手机收走。3月18日凌晨2时许,杨某为摆脱传销组织的控制,趁该传销点其他人熟睡之机,从卫生间的窗户跳下,致颅脑损伤而死亡。新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据知情人介绍说,非法传销者一旦将受害者骗进门,接下来几天不外乎上午听课,下午串网。个个都是一张张笑脸,一双双热情的双手,嘘寒问暖,释疑解惑,真是“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仅仅几天时间,脑袋就已经洗白了,除了“好”就是“对”,满脑子“发财”、“暴富”、“百万富翁”。时机成熟,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用一个善意的谎言骗来钱财,就正式与传销组织结缘,成了一位“老板”……如此的疯狂与郁闷,不断上演;如此的罪恶与愚昧,不断重现。
非法传销四特点
新罗法院刑庭林法官告诉笔者,非法传销案件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首先是犯罪危害性强,因传销人员文化层次较高,掌握一定经济和网络知识,具备较强发展下线能力,导致危害性增大。其二犯罪手段具有欺骗性和麻痹性。被告人大多利用同学、老乡甚至假借情侣关系通过电话、微博、QQ等现代通信工具诱骗外省外地被害人,以帮其介绍工作、帮忙或合伙做生意等为由,使被害人轻信。其三是犯罪控制力明显增强。90%以上传销窝点分散在城乡接合部的出租房内或偏僻山屋,且分工明确、单线联系,利用封闭环境对成员不间断“洗脑”,改造思想行为,使其自愿“效忠”。最后一点是犯罪暴力化倾向增强。罪犯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后往往会强行没收通信工具、有效证件等,并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提取其银行卡内钱款;同时,逼迫其上课洗脑,以轮流看押等方式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且对被害人实施暴力伤害。
组合拳遏制非法传销
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各有关部门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高校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司法机关建立完善反馈预警机制,规范学生管理,定期排查异常动态并及时反馈。同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重视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提供有效平台及时提供可靠就业信息,增强其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这基础上,还要强化流动人员、外来人口管理,严格规范城乡接合部房屋租赁和登记备案,铲除非法传销窝点;加强社会闲散人员就业指导,妥善引导劳动力资源配置;并建立公检法联合打击机制,加大外来人口排查力度,防止该类案件发生;多渠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巡回法庭到校园、现场帮教救助贫困生等形式增强高校生抵制非法传销的法律意识,有效遏制非法传销活动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