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宝莱公司涉嫌传销 4万8买主任遭多人控诉(2)
主任要继续“发展”主任
还有许多投诉者称,他们的遭遇和吴先生相差无几。周女士交了两万元当上了主任。她说,当时公司一位姓周的经理,拿出工资卡给她看,证明自己月入上万元。在这种诱惑下,她交了钱。令她奇怪的是,公司并不让她卖产品,而且公司也不向她带来的客户销售产品,而是让她发展下线,争取让下线花钱买主任。她的上线“主任”还说,只要她能拉到下线加入,下线交给公司的钱,可以抽成30%给她。如果是4.8万元,她就可以有1万4千多元的利润。
袁小姐借来两万多元,加入了“打包”主任的队伍。据她说,许多被骗的人没地方住,就到老家去了,有的人没钱买东西吃,就吃公司卖给他们的保健品。
“我被骗,我要捞回来”田先生说,他们都是盯上刚毕业的学生或者急于找工作的人,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到公司,进入之前都要“洗脑”,让人觉得前途无量。
吴先生说,一名姓周的厦门大学大四女学生考上了研究生,将家里给她的两万多元研究生学费交给了公司;一名姓郭的厦门大学大二学生甚至辍学进入公司。
吴先生还说,一些交了钱当上“主任”的人有一种心态,就是“我被骗了,我就要捞回来”。他说:“有良知的人没有几个,他们自己也会因此去骗人,去拼命发展下线,并怂恿他们交钱。”
“公司已有上千名成员”
从3月以来,吴先生先后发展了15人进公司,但由于仍心存疑虑,他没有像其他主任一样要他们交钱,其中两名新人要交钱,也被他劝阻住。虽然,吴先生本可以从新人交的钱里抽成30%,但他说:“这些人经济上一般都比较窘迫,我不能骗他们。”
据投诉者说,草本公司自去年11月份进入厦门,现在已经有上千名成员。到目前,该公司收到“主任”购买公司产品的钱达数百万元。
目前,投诉的“主任”们普遍要求退货拿回自己的钱。针对他们的要求,昨天,记者采访了草本公司马经理,他说,“是他们自己要购买‘康宝莱’的货,我们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当。”
|公司回应|
有人想跳槽才要求退货
收到投诉后,“康宝莱”厦门分公司的人对事情进行了调查,分公司李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投诉者的反映并不属实。
“据我们了解,这些投诉者当中,有个别人想跳槽去从事非法传销。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不想再继续销售‘康宝莱’产品,于是他们就提出退货。但是,当初他们自己要进‘康宝莱’的货,现在又无理由地提出退货。”
据李经理说,这些投诉者购进的货当中,有部分是食品类,有些是非食品类的。根据直销法规定,食品类产品是不能退货的。而非食品类产品,如美容品等,退货期限也不能超过45天。因此,许多投诉者要求退货,是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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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
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专家介绍说,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下线入会的费用。最近查获的非法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就是俗称的“拉人头”销售。这些传销以骗来多少人为依据进行计酬和提成,所谓的商品只是作为一个媒介,并没有到消费者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