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不能卷入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
近在直销企业调查发现,少数地方的直销监管部门卷入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严重影响了直销市场的有序发展。这个问题不解决,一方面会产生监管部门的腐败,一方面会助长直销行业恶性竞争风气的蔓延,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高度警觉。
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一般是指用不正当的手段挤垮竞争对手。在直销市场从不成熟到成熟发展过程中出现这一现象是常有的,因此,努力改变直销行业恶性竞争的状况,是监管部门规范直销行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但是,少数地方监管部门不是从规范直销的角度出发,而是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卷入了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比如,在同一个城市,由于甲企业的一支直销团队的种种原因,到乙企业去开展直销业务。这本来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但是甲企业认为是乙企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挖”了直销团队,于是也就通过利益杠杆的不正当手段到公安、工商报案,说乙企业的一支直销团队涉嫌传销。结果这支直销团队受到严查,甚至是被拘。很明显,监管部门已经直接卷入了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了。这一极不正常的现象必须加以整治,绝不能容许其继续存在和发展。其由如次:
第一,监管部门卷入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将会严重损害了监管部门的国家形象。监管部门是代表国家来监管直销行业的,如果监管部门卷入了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监管部门的国家形象则就荡然无存。试想:为什么这支团队在甲企业就不是传销,受到当地公安、工商的保护,而到了乙企业就是涉嫌传销受到严查甚至是被拘呢?这里面难道就没有腐败吗?难道就没有利益驱动吗?明白人一看就知道这里的“猫腻”到底有多大。所以,监管部门如果真的卷入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给人们的社会观感绝对是负面的,这就严重损害了监管部门的国家形象。因此,如果一旦查清卷入直销行业恶性竞争的监管人员的违规和违法的事,一定要加以严肃教育,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监管部门卷入直销行业恶性竞争,将会严重影响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要有序。《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实施以来,我国整个直销行业的发展总的来说是有序的,这是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但是,如果监管部门卷入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直销行业发展的有序性将会受到严重破坏,健康发展的“肌体”就会受到“病毒”侵蚀。因此,作为对直销行业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学者,我们不能不高度关注这一现象。我们建议,如果监管部门卷入直销行业恶性竞争而严重影响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直销行业的企业、专家学者和直销人员,也应该对这一“怪现象”实行必要的反向监督,坚决制止此类现象的再度发生。
第三,监管部门卷入直销行业恶性竞争,将会严重损害直销行业的社会形象。一般情况下,监管部门是以打击传销的名义来卷入直销行业恶性竞争的,这就严重损害了直销行业的社会形象。直销企业除非不销售产品,除非光拉人头,才能有涉嫌传销的可能。试想,我国24家有自己研发产品并在市场销售的直销企业,而且都是以销售产品业绩为依据来计算直销人员报酬的直销企业,能涉嫌传销吗?就因为一支直销团队从甲企业转到乙企业就成了传销,这样的监管是在真正打击传销吗?这样的结果,只能让社会公众得出“直销企业就是搞传销”的错误结论,其遗害真是无穷。因此,监管部门这样卷入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对直销行业社会形象的损害将是非常严重的。可以断言,所有具有公德的直销企业是绝对不欢迎这样的“假监管”的。对此,少数地方的监管部门难道还不应该深刻反省吗?
以上三点,归纳到一点,就是监管部门不能卷入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在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冲击下,直销行业为缓解我国经济下行的压力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一股蓬勃向上的力量。今年,我国直销企业的营业额可望冲破600亿人民币大关。因此,监管部门要关爱直销这个行业,而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卷入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这是直销企业的期待,更是广大直销人员的期待。希望直销监管部门真正看到他们的这一期待,从而为我国直销经济的发展关心好、服务好。这,才叫真正的直销监管!
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一般是指用不正当的手段挤垮竞争对手。在直销市场从不成熟到成熟发展过程中出现这一现象是常有的,因此,努力改变直销行业恶性竞争的状况,是监管部门规范直销行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但是,少数地方监管部门不是从规范直销的角度出发,而是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卷入了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比如,在同一个城市,由于甲企业的一支直销团队的种种原因,到乙企业去开展直销业务。这本来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但是甲企业认为是乙企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挖”了直销团队,于是也就通过利益杠杆的不正当手段到公安、工商报案,说乙企业的一支直销团队涉嫌传销。结果这支直销团队受到严查,甚至是被拘。很明显,监管部门已经直接卷入了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了。这一极不正常的现象必须加以整治,绝不能容许其继续存在和发展。其由如次:
第一,监管部门卷入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将会严重损害了监管部门的国家形象。监管部门是代表国家来监管直销行业的,如果监管部门卷入了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监管部门的国家形象则就荡然无存。试想:为什么这支团队在甲企业就不是传销,受到当地公安、工商的保护,而到了乙企业就是涉嫌传销受到严查甚至是被拘呢?这里面难道就没有腐败吗?难道就没有利益驱动吗?明白人一看就知道这里的“猫腻”到底有多大。所以,监管部门如果真的卷入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给人们的社会观感绝对是负面的,这就严重损害了监管部门的国家形象。因此,如果一旦查清卷入直销行业恶性竞争的监管人员的违规和违法的事,一定要加以严肃教育,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监管部门卷入直销行业恶性竞争,将会严重影响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要有序。《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实施以来,我国整个直销行业的发展总的来说是有序的,这是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但是,如果监管部门卷入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直销行业发展的有序性将会受到严重破坏,健康发展的“肌体”就会受到“病毒”侵蚀。因此,作为对直销行业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学者,我们不能不高度关注这一现象。我们建议,如果监管部门卷入直销行业恶性竞争而严重影响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直销行业的企业、专家学者和直销人员,也应该对这一“怪现象”实行必要的反向监督,坚决制止此类现象的再度发生。
第三,监管部门卷入直销行业恶性竞争,将会严重损害直销行业的社会形象。一般情况下,监管部门是以打击传销的名义来卷入直销行业恶性竞争的,这就严重损害了直销行业的社会形象。直销企业除非不销售产品,除非光拉人头,才能有涉嫌传销的可能。试想,我国24家有自己研发产品并在市场销售的直销企业,而且都是以销售产品业绩为依据来计算直销人员报酬的直销企业,能涉嫌传销吗?就因为一支直销团队从甲企业转到乙企业就成了传销,这样的监管是在真正打击传销吗?这样的结果,只能让社会公众得出“直销企业就是搞传销”的错误结论,其遗害真是无穷。因此,监管部门这样卷入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对直销行业社会形象的损害将是非常严重的。可以断言,所有具有公德的直销企业是绝对不欢迎这样的“假监管”的。对此,少数地方的监管部门难道还不应该深刻反省吗?
以上三点,归纳到一点,就是监管部门不能卷入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在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冲击下,直销行业为缓解我国经济下行的压力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一股蓬勃向上的力量。今年,我国直销企业的营业额可望冲破600亿人民币大关。因此,监管部门要关爱直销这个行业,而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卷入直销行业的恶性竞争。这是直销企业的期待,更是广大直销人员的期待。希望直销监管部门真正看到他们的这一期待,从而为我国直销经济的发展关心好、服务好。这,才叫真正的直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