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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用新罪名惩治非法传销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王燕南 2010年11月29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由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娅、蒋盛平、李国荣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10月29日一审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3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3万元。此案是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2009年刑法修正案新增罪名指控的首例,为此宿州市检察院专门组织公诉人员参加庭审观摩。

 

  今年1月份,泗县公安局在调查摸底发现,有100多人在泗县一商场三楼非法进行传销活动,李国荣等部分传销人员被当场抓获,随后该团伙的主要成员李国荣的女儿李娅、内弟蒋盛平也先后落网。经审查,该传销组织成员大部分来自湖南和山东省,以“娇妃”化妆品为幌子,在没有实际产品的情况下,完全以拉人头、交入门费的形式聚敛资金。该非法组织在不到一年时间就发展下线94人。至案发,该团伙已达到会员13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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