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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传销头目被批捕 不强迫发展下线新人(2)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穆奕 2011年03月23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释案

 

  新型传销组织不强迫找下线

 

  今年1月1日,警方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将迟某4人刑拘。在检方审理过程中,发现该团伙不是简单的诈骗行为,而是一起新型的传销组织。虽然他们没进行传统的发展下线,但是4人明显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会员资格,同时已有明确的组成层级。

 

  因此,石景山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将迟某等人批捕。

 

  昨天,石景山检察院检察官关振海告诉记者,传统的传销组织,通常是对会员进行集体封闭式的洗脑课程培训,要求会员不断发展下线,从下线身上赚取“人头费”,只要下线有业绩,自己就有提成,对提成次数没有限定,不断将“金字塔”的塔尖越垒越高。

 

  而该新型的传销组织,不搞课堂培训,采取一对一的诱骗手段。最主要的是,他们不强迫会员发展下线,而是不断向会员灌输循环投资获巨额返利的思想。对于发展新会员也十分宽松,只要有新会员加入,不管是谁发展的新会员,老会员都能得到“集体提成”。

 

  新型传销组织层级图

 

  ☆迟某

 

  维莱特尔斯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徐某是总负责人,掌管资金和返利操作。

 

  ☆焦某、胡某、李某

 

  维莱特尔斯公司北京报单中心主管人员,传销团伙骨干,负责组织北京地区的传销。☆报单员

 

  维莱特尔斯公司的会员,本身也从公司购买产品,同时发展下线。

 

  ☆普通会员

 

  维莱特尔斯公司的会员,从公司购买产品期望返利,不发展下线。

 

  >>惊奇

 

  受害者“被谈话后”成经理

 

  维莱特尔斯公司北京区域经理焦某原来在石景山经营小商品店,后在迟某的说服下购买了维莱特尔斯公司的产品。由于一直没有得到迟某所承诺的返利,焦某便要求退货。迟某跟焦某进行了一次长谈之后,最终说服了焦某。

 

  如此一来,原本是传销受害者的焦某答应跟迟某合作,担任维莱特尔斯公司的北京区域经理。

 

  为了让焦某尽快打开市场,迟某还给焦某安排了两个助手,胡某和李某。虽然此刻迟某在河北、天津等地搞地下传销,但是仍控制着北京的传销组织。焦某将卖出产品的现金全部交付迟某进行处理,并无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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