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不交入门费 湖北青年惨死传销窝点(3)
26日上午11时,余雄又被人带到主任面前,又一番拳打脚踢后,他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田龙在他胸口上狠狠踩了几脚后离开。12时,余雄仍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大主任刘芬发现余已没了气息。
该传销组织成员不以为然,以为余雄是不是吃了毒药,叫人去买酒灌他,让他将毒东西吐出来。酒还没有买回来,余雄已经死亡。这时,田龙指使几个人,将余雄的尸体扔到了路旁。在他们看来,余雄身上没有任何证件,警方也不会怀疑到他们。之后路人发现余雄的尸体后报警。
因余雄头发染成黄色,警方以为是发廊的员工,并未与传销组织联系在一起。警方在电视上打出了认尸启事。
经法医鉴定,余雄身体多处骨折,内脏破裂。
噩耗传回新洲,余雄的母亲、舅舅、姑姑等人连夜雇车赶到运城。爷爷则病倒在床,一个星期后去世。
经过几天摸排走访调查,在掌握相关证据后,盐湖区警方于3月2日端掉了盘踞在城乡接合部1年零5个月的非法传销窝点。当场抓获非法传销组织头目和涉嫌毒打余雄的凶手共16人,解救出各地被骗受害者60余人。朱梦平便是被解救者中的一员。他也没想到,自己的好朋友会被活活打死。
该传销组织运城区域经理王江也在这次行动中被抓获。这是盐湖警方迄今抓到的最大的传销组织头目。
父亲去世,余金平一家不能在运城久呆。3月5日下午,他们带着余雄的骨灰回乡。
屡禁不止
非法传销多年屡打不绝,除了有其内在的原因和生存土壤外,多部门缺少建立较为完善的惩防体系和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的不足,成为一个重要因素。
传销组织活动隐秘,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没有商品,资金传递无任何凭证,加上它活动的流动性和传销人员的对抗性,调查取证很难。“工商为主,公安配合的打传体制也容易造成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接到传销举报时,公安推工商,工商推公安的现象非常普遍。传销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但现行规定导致的实际情况是公安可打可不打,给查处带来很大难度,难以形成合力。”一打传工作人员说。
在采访中,无论是公安局还是工商局的办案人员,均一致认为,管理好房屋出租户是阻止传销行为的第一道门槛,但对于房屋出租户来说,只要租房者肯出钱,一般都来者不拒。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等条件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运城市工商局盐湖分局副局长王培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真正实施该处罚的情况很少。“有时候连房东也找不到,也没什么可执行的东西。”
今年1至3月,运城市工商局盐湖分局共捣毁12个传销窝点,遣散180人。
进公安局和工商局对于不少传销人员来说是家常便饭,他们面对办案人员众口一词:“我刚来”、“是过来玩的”。
有的传销人员甚至跟工商局的办案人员成了老相识。“一次、两次、三次,在传销窝里,你总能看到他(她),他们既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因为国家没有相关规定,你又没法对他们进行处罚,只能遣散。”运城市工商局盐湖分局经检科科长冯志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