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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销蔓延发展!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互联网 作者:吴雁 2009年08月19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杨谦教授:下面我们请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吴雁处长给大家讲一下政府对直销管理方面的一些情况,大家欢迎!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吴雁处长:
  在这里,我提供的一些情况,对大家研究直销、从事直销、关心直销做一个参考指标。主要分成三个方面。
  第一,单层、多层和金字塔公司关系密切。我认为这三种形式是有密切联系的,在形式上也是很相象的,比如说远离店铺、面对面,由推销员来进行。再者,从研究他们的历史来看,这三种形式也是多年的相伴相行。另外,在法律上,有些国家就干脆把单层、多层和禁止金字塔规定在一个法律中,有的是两个法律并用。那么中国呢?中国的两个条例是同时颁布,先后实施。工商总局参与了两个条例的起草。从法律上看,这三者也是有一定联系的。第三,单层、多层、金字塔这三种形式是可以演变的,单层可以到多层,多层可以到金字塔。这也是有事实的。我们知道,国内就有公司就有多层次公司,或者以团队计酬为基本方式的公司,当他做到一定程度的时侯,我们姑且说他是自己控制不了的时候,或者说是他本身就想如何如何,最终发展成了一种金字塔公司,参加的人已经不再是为了购买他的商品,而只是需要一个资格去发展别人。所以证明这三种形式是可以演变的。国外也有一些事例说明,多层次团队计酬的公司最后演变成为金字塔
的公司。
  第二,我还要说说传销,为什么说传销呢?我的观点是,你如果关心中国的直销,尤其是关心中国直销的发展,就必须研究中国的传销问题。否则,单研究直销的话就相对的单薄一点。传销的情况很多人都很清楚,很多人士是有过专门研究的。上午一些嘉宾也做过介绍。这种方式从上世纪90年代进入我国,后来有一些混乱,经过整顿,然后再度混乱到后来的禁止,一直到两个条例的颁布。我们觉得,传销从1998年国务院颁布禁令之后,从公开转到地下,方式进行了很大的转变,更隐蔽,表现形式也更多,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并多次进行批示。在两个条例之后,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专门下发一个文件,要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的专项整治,应该说,目前传销还比较严重,一些地方还比较猖獗,我这有一个数字:
  


  以上是仅工商系统查处的情况,另外公安系统在打击传销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也有比较大的数字。以上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传销还比较严重,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猖獗,另一个方面说明政府方面,工商、公安包括各级政府都是非常重视这个事情,进一步的加大力度来打击传销。
  另外我简单的说一下传销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在国内,拉人头传销仍是一个主要的方式,目前在查处的案件中,这类案件占80%以上,即他们不是依靠商品销售,主要是拉人头。由于参加者是上当受骗的,他为捞回本又去骗别人,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第一个特点是,多数参加的受骗者都是农民、下岗工人等一些弱式群体,在他们受骗之后,走上了刑事犯罪的道路,比如请愿、上访、暴力抗法,危害社会稳定,这个问题非常严重。从经济方面来说,传销还伴随着虚假宣传、偷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等,触犯了国家多部法律,从经济上,政治上都给社会带来了危害。
  第二个特点,就是传销活动更加隐蔽,组织更加严密,欺骗性更强。传销组织分工很明确,大头目一般在外地“遥控”,小头目穿插在几个城市组织进行,各地搞窝点,租住在民房里进行培训、上课、拉人。通过银行卡划拨钱款,一旦受到查处,这些组织者马上就卷款潜逃。这样的事例非常多,当然传销组织对政府部门的作法比较了解,采取了更为隐蔽的对策。06年我们查处了几个案例,有的叫双轨制,有的叫五级三阶制,服务器设到境外,利用互联网等等。

  第三个特点是传销组织主体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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