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乡骗搞传销蚀财3.8万元,通过抢劫来弥补
他本是一名传销受害者,结果为了“捞回”被骗的钱款,采取了极端手段——抢劫。
昨天,下陆法院巡回法庭在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公开审理了两起抢劫案(本报5月25日曾报道),3被告被分别判处12年、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刘某的父亲从甘肃赶来,旁听完对儿子的判决后,他后悔自己没教育好儿子,培养了十几年,却进了监狱。
传销被骗3.8万,决定抢劫来弥补
19岁的刘某,甘肃人。
2011年11月,刘某被老乡骗到黄石搞传销。在传销组织里,刘某以跟人合伙开手机店为名,向家里索要了4万元钱。他把3.8万元都投入了传销组织里,却没有回本的希望。随后,他逃出传销组织,在黄石一洗浴中心打工。
在洗浴中心,刘某认识了同事周某(23岁)。因为痛恨传销组织,刘某和周某熟悉之后,就邀约周某一起准备抢劫传销组织,捞回自己被骗的钱。周某又找到同学高某(23岁),3人一拍即合。
5月6日晚,3人乘车来到湖北师范学院,因为他们觉得这里比较好搞,可是转了许久也没找到目标,只好作罢。随后,他们又来到江滩公园寻找目标。
凌晨1点多钟,一辆车在江堤上停了下来,从里面走出两男两女,其中一男一女朝江滩公园走去。当时,只有高某身上有一把匕首,因为怕不好搞,高某让周某到自己位于天虹小区的家里取来2把砍刀。
凌晨2时许,3人抢走了男子曾某的一部诺基亚手机和220元钱,以及女子5400元钱及一部苹果手机,并将曾某砍伤。途中,刘某将砍刀丢在了江滩公园边。这次赃款高某私藏了2500元,苹果手机以2200元卖掉后被高某、周某私分。
再抢“午夜情侣”,10天后即被抓获
第一次抢劫的钱很快被挥霍一空。第一次的经验,让3人尝到了甜头,并把目标锁定在约会的情侣身上。他们还骑车到江滩公园边捡回了第一次扔下的砍刀,准备继续作案。
5月10日晚,3人先在团城山一网吧内上网,夜深了再出动,目标定在湖北理工学院附近。
5月11日凌晨1点多钟,周某驾驶着高某借来的一辆踏板车,载着高某、刘某行至湖北理工学院东门,看到湖边非机动车道上停着一辆车,三人即决定对该车进行抢劫。
当时车内男子阮某正和一女子在车后座,由周某骑车等在附近,高某和周某各拿着一把砍刀,从两边分别控制住车内两人,从两人身上分别抢走了手表2块,LG手机一部,一串黄金吊坠,现金5.4万元,并将男子阮某手部砍伤。
事后,3人乘一辆踏板车回到出租屋,途中刘某悄悄拿出1万元揣进了自己的腰包,高某将黄金吊坠藏匿,其余物品由3人分了。
据评估,3人两次作案共抢劫财物8.5万余元,其中现金近6万元。事发后,受害人先后到公安机关报案。5月22日,3人分别被警方抓获,并追回了部分赃款赃物。
3被告分别获刑,一父亲悔恨没教育好儿子
11月14日上午,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内挤满了人,下陆法院巡回法庭在此公开审理刘某、高某、周某抢劫案,学校200多名师生旁听了这次审判。刘某的父亲也从甘肃农村赶到庭审现场。
在审理过程中,刘某因如实供述了罪行,当庭认罪,其家属退还了部分赃款,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昨日的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决: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12年,高某13年,周某13年3个月,并分别剥夺政治权利2年,各处罚金1万元。
刘某的辩护人,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锐介绍,刘某的父亲是农村人,非常本分,家里仅有1儿1女,对儿子非常疼爱,即使家里困难还是尽力培养他,培养了十几年,还把他送到外地读书(据了解,刘某曾在湖北咸宁一技术学校学习),终于从农村走出来,结果却进了牢房,其父非常痛心,一再表示自己没有教育好儿子。他希望刘某进了监狱后能够好好改造,争取用自己的良好表现获得减刑。
以案说法,巡回法庭让学生震动很大
这次庭审让旁听的学生感触颇深。
参加旁听的学生黄炜说,以前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审案,这次是第一次现场看到审判活动,自己心里触动很大,今后做事一定要冷静,一时冲动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家人和社会不负责任,这对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会很有影响。
学生杨班明表示,他感觉学校对学生的法律宣传还是少了,学生们法律意识都很淡薄,很容易出事,此前就有2个同学相互拿着刀打架。对于这起案件的判决,他感觉出乎意料,感觉可能就是判几年,没想到一下子判了十几年,这对自己触动很深。
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保卫科科长石日盛说,学校都是十几岁的学生,法律意识很淡薄,以前学校曾邀请法官、律师等专家来开展讲座,组织学生开展法制演讲,但这些都是观念上的,比较抽象。巡回法庭让学生们更直观地接受法律现实,对学生教育意义深刻。除了学生,一些班主任也被要求来参加了旁听。
下陆法院院长王军表示,青少年犯罪已成为我国突出的社会问题,有其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在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预防的同时,司法的预防作用不可缺少。巡回法庭通过以案说法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他希望通过对这起案件的审理和讲解,能够直观地告诉同学们,法律赋予我们什么权利义务、禁止什么,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来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