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直销不告诉你的四件事》(5)
其实,可以根据下面的思考,判断、决定自己的选择:
作为消费者,是否愿意使用这种产品?觉得自己购买产品是否合适?性价比优越?如果不符合还要投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害己骗人。
作为推销者,推销是否容易?别人是否满意?是否也愿意宣传介绍这种产品?如果不符合,大家反感,还要坚持,是顽冥不化。
如果转换身份,报酬和工作是否相符?是否值得转变身份?如果不符合,不撞南墙不回头,不到黄河心不死,精神可嘉,还要继续,是浪费时间。你可以做更好的工作为什么不去做?报酬和工作不匹配浪费的是自己的才能,损失的是自己的机会成本,而且不会持久,只能过渡。
值得指出的是,直销人员的身份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或者是代理人(同保险代理人相同)?
作为消费者时应该是自然人,作为经营自身事业的独立实业家时应该是法人,但分析同直销公司的关系时又像是代理人。好像都沾边但又都不像,这也是直销在法律上含混不清的地方。
解析直销
直销,从文字上理解,直接、销售。虽然简单,但却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内涵。仔细剖析会发现许多问题和学问。
1.谁向谁销售?
大家希望的自然是生产方向消费者销售,减少流通环节和费用,直接完成交换。目的很清楚,不愿增加成本和价格。
在农业经济时代,这是很普遍的形式。小农经济私有生产,将多余的物品,或者虽不多余但为了换取更需要的物品,就拿出自己有的物品进行交换。尽管经过物物交换的长期实践,经过最直接的面对面交易方式,还是诞生了货币、市场、经纪人、管理者……但直接交换最实惠的文化和思维仍然根深蒂固的扎根在人的心里。
没有货币,交换的计算不方便,没有市场,交换的空间地点不方便。(这些在其他相关著作都有详细论述)经纪人和经纪人行为是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在交换过程中分享劳动成果的。管理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还是政治的必然。不管是否喜欢,总要有管理。市场、经纪人、管理者,是买卖双方认可的产物,为的是安全、方便、节约、公平。至于是否达到了目的和期望,是另外的事情。
2. 为什么要直接销售?
过去的直接交换,是生产者产销一体自产自卖。从相识的个体之间协商交换,发展到去市场和不相识的个体互相交换,直接反映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互动交流要求。直接交换是人们心目中感觉的公平、节约的模式。
3.为什么不直接销售?
狭义的直接销售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需求。根本原因是因为交换范围的过小,无法完成交换。为了满足需要,只有扩大交换范围。市场的产生就有这个因素。地域的扩大,生产数量的扩大,消费数量的扩大,简单的直接销售无法满足双方的需要,简单的直接销售已经不是方便,不是节约。因此,开阔交流渠道和范围,方便和快捷变成了主要优势,不得不让流通领域承担一部分工作,分享一部分生产成果。不是不直接销售,而是直接销售的扩大和演变。
4.直接销售的内涵
流通领域充当了流通管道的作用,等于“直接销售”的延伸扩展和桥梁。直接销售并不仅仅是物流、资金流的交换,更多地反映了生产、消费双方的互动诉求。简单的直接交换不能满足生产和消费双方的需要,因此,满足生产和消费双方共同的诉求,扩展流通接触面,是对直接销售最好的理解。因此,解决生产、消费双方的互动才是根本和目的,不是直接销售胜似直接销售。
但是,独立性使生产、流通、消费三方存在着衔接缝隙的问题。流通领域有时候忽略了自己充当管道的本质和内涵。过分突出自己的时候容易让生产、消费双方产生意见和缝隙加大。生产厂家的不满意容易使源头枯竭,或者迫使生产另开通道。消费者不满意更会使流通受阻,像水一样,堵塞淤积的结果,就会成患。为了达到生产、消费的供需协和平衡,流通领域充当了双重角色。一方面,它是生产领域的“终端”,另一方面,它是消费领域的蓄水池。作为终端的意见,生产领域不能不听,但意见是否真实的反映了消费领域实际终端的实际想法,这里存在着差异。作为蓄水池,流通领域不能自己解决源头的“泥沙”问题。而是否泥沙,生产、消费、流通还存在着共识和标准问题。
直销的目的不仅仅是降低成本,分享节省中间环节的费用,更主要的,实现生产和消费最便利快捷的互动,解决实际中产品问题,满足消费者需求。只有抓住这个根本,才能演绎出更多的直销模式和方法。
直销,不管是生产方还是流通方,或者消费方,任何一方只要本着这个宗旨,根据不同的产品,找出最适合的都满意的互动渠道模式,使其畅通,都是占领市场的好方案,都是对直销最好的诠释。
因此,直销模式的结果,一定符合下面的表现。
一.作为消费方,觉得购买产品合适,性价比优越。
二.作为流通方,推销应该容易,消费者满意。如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