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2)
直销员必须向其拟开展直销活动所在地的如新(中国)分公司提交《直销员推销合同》。未填写完整、未填写正确或非向其拟开展直销活动所在地的如新(中国)分公司提交的《直销员推销合同》,如新(中国)均有权要求其改正或视为合同无效。
公司将免费向领取直销员证的直销员赠送《直销政策及程序》、《直销员报酬制度》、《直销员推销合同》、《订购产品协议》及相关销售及示范物等。
B.如新(中国)于签署《直销员推销合同》时,会将标有唯一的直销员识别号码的直销员证送交申请人。此外,为处理税务申报所需,每位直销员应将其身份证号码提供给如新(中国)。直销员的所有佣金将由如新(中国)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存入至直销员在《直销员推销合同》中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或以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方式支付佣金。
C.未经如新(中国)事前书面同意,任何直销员均不得将其关于《直销员推销合同》的权利转让、指派或以其它方式转移予任何人或企业。
D.申请人和直销员不得向如新(中国)申报或提供任何虚假或不准确的资料。如有任何更改,影响到如新《直销员推销合同》或其他表格所载数据的准确性,直销员必须通知如新(中国)。如新(中国)如确定直销员所提供的数据虚假或不准确,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和直销员证号码、或宣布直销员以欺诈方式取得的签署后的《直销员推销合同》是无效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该等无效自始无效)。
1)直销员证上的识别号码如有更改,必须提交一份新的《直销员推销合同》,在表格上方写上"Amended"(「数据修改」)字样,并在表格上由所有相关当事人签署,然后交回如新(中国)。
2)如欲更改直销员证上的识别号码,如新(中国)将酌收费用。如属更改地址、电话号码、增加人士或改正书写错误,则免收费用。
E.符合条件的人应将《直销员推销合同》送达如新(中国)分公司,经如新(中国)签署,并向其颁发直销员证之日起,即正式成为如新(中国)的直销员。
第三节 成为直销员的限制
A.申请成为直销员的人士,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满18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非全日制在校学生;
4)非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5)非境外人员;
6)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7)非如新(中国)的正式员工。
8)非为其他直销企业或竞争公司的直销员或销售员工或经销商(包括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担任其他直销企业的经销商,以及是公司形式的其他直销企业的经销商的股东或员工)。
B.一个《直销员证》及其相应的直销员证号码只能对应一个直销员。任何直销员不得同时直接或间接地在超过一个直销员证号码中拥有受益权或拥有超过一个直销员证号码。前述“受益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现在或将来收取利益(不论是否与财务有关)的权利、表扬或其它与直销员证号码有关的实质或非实质的权益。前述“间接”包括信托、代理、代持以及其他类似方式。为方便管理,直销员的配偶不可另外成为如新(中国)的正式的直销员,但获得如新(中国)的批准的除外。
C.《直销员推销合同》终止六个月后,曾签署该终止的《直销员推销合同》的原直销员方可向如新(中国)申请新的直销员证号码。但该直销员在合同终止的六个月期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使用另一其它直销员的直销员证号码,也不得利用其它与另一直销员证号码有关的方法从中获益,否则如新(中国)将不予批准该直销员提出的取得新的直销员证号码的申请。
D. 直销员经如新(中国)事前书面同意,可按适用法律允许的各种方式(包括售卖、赠与或馈赠),将其直销员证号码之下的经济性权益(不包括直销员证及其号码本身)(以下简称“直销员证号码内的资产”)处分、变卖或转让。除非如新(中国)已收到直销员关于拟处分、变卖或转让直销员证号码内的资产的书面通知,并以书面正式表示同意,否则任何以对如新(中国)索取赔偿或要求如新(中国)履行合同责任之形式提出取得直销员证号码内的资产的任何人(除直销员本人),都将不被如新(中国)承认为该等资产的所有人或权利人。直销员证号码内的资产转让后应仍受如新(中国)于直销员证号码内的资产转让前所能行使的所有补偿措施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