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3)
E.直销员未经如新(中国)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的任何权利移转、转让或让予他人。直销员不可指派他人代为履行有关合同之义务。
F. 直销员不得在该直销员所属的省级直销分支机构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之外及从事直销活动,也不得跨省从事直销活动。如果该直销员跨地区或跨省进行直销行为,则如新(中国)将立即与其终止《直销员推销合同》并要求其返还因此而取得的非法利益。
第四节 直销员的责任
A.各直销员均为独立订约人。直销员并非如新(中国)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合营者。直销员绝对不得声称与如新(中国)有此等关系。直销员是独立的营销人员。
B.直销员必须以合乎道德及专业精神的方式,向客户介绍产品、和服务。
1)在介绍或推销产品及服务时,有关价格、级别、品质、效能及货源的数据必须准确及真实。
2)不得就盈利作出不合理、误导或无代表性的声明。不得作出任何收入保证。禁止出示表明佣金多少之收益凭证的正本或副本。
3)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包括《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在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
C.直销员不得征求或怂恿任何其它直销员销售或购买不属于如新(中国)的产品或服务。如有此等行为,即被视为对如新(中国)与各直销员的合同关系作出了不当及无理的干预。直销员同意如违反此规定,将对如新(中国)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并同意如新(中国)采取妥当的补救措施。
D.直销员不得:
1)直接或间接加入或参与任何其它直销企业,销售或推广任何与如新(中国)及其关联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有竞争关系之产品或服务;
2)直接或间接地亲自、与他人或为他人诱使、推荐或招募其他直销员加入或参与任何其它直销企业,或销售或推广任何与如新(中国)及其关联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有竞争关系之产品或服务;
3)在如新(中国)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直销活动区域之外进行直销活动;
4)在服务网点内从事直销活动。
E.直销员须对其商业决定和开支负全责。
F.直销员必须完全遵守合同的规定。
G.直销员须就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条例及规则负个人责任。
H.如新(中国)如确定直销员之行为不利于或有害于如新(中国)和/或如新(中国)直销员制度,可自行决定对该直销员证号码采取如本政策及程序第六节所列明的行动或其它合同规定的行动。
I.直销员不得超越如新(中国)在中国大陆印制的任何推广资料上刊载的内容,或超出如新(中国)规定就直销产品作出陈述、声明、说明或保证。所有该等资料须出自如新(中国)。倘直销员使用非由如新(中国)制作、且没有印刷如新(中国)享有版权标志的销售资料或其他相关材料,直销员应对该等内容负全责。如新(中国)、如新(中国)分公司、总裁及雇员均无须对此负责。
J.直销员未经如新(中国)授权,不得在传媒中发布涉及如新(中国)和直销产品的言论。
K.直销员不得进口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如新(中国)的关联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售卖。
L.直销员不得违反诚信,在签订《直销员推销合同》时提供虚假个人资料、信息,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直销员推销合同》及开展直销活动。
M.直销员不得伪造国家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文件、证件,以及公民个人、如新(中国)、其他企业制作和发布的文件。
直销员不得藐视或贬低其他公司(包括与产品和服务与如新(中国)产品和服务相竞争的企业公司,下文称“竞争公司”)及竞争公司的产品。
N.直销员不得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侵害到如新(中国)的利益。
O.直销员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直销员推销合同》或违反如新(中国)其他适用于直销员的规范所从事的作为或不作为,如新(中国)有权取消其作为如新(中国)直销员的资格,并赔偿如新(中国)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